萌芽時期
中國的汽車保險業務的發展經歷了一個曲折的歷程。汽車保險進入中國是在鴉片戰爭以后,但由于中國保險市場處于外國保險公司的壟斷與控制之下,加之舊中國的工業不發達,中國的汽車保險實質上處于萌芽狀態,其作用與地位十分有限。
試辦時期
新中國成立以后的1950年,創建不久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就開辦了汽車保險。但是因宣傳不夠和認識的偏頗,不久就出現對此項保險的爭議,有人認為汽車保險以及第三者責任保險對于肇事者予以經濟補償,會導致交通事故的增加,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。于是,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于1955年停止了汽車保險業務。直到 70年代中期為了滿足各國駐華使領館等外國人擁有的汽車保險的需要,開始辦理以涉外業務為主的汽車保險業務。
發展時期
中國保險業恢復之初的1980年,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逐步全面恢復中斷了近25年之久的汽車保險業務,以適應國內企業和單位對于汽車保險的需要,適應公路交通運輸業迅速發展、事故日益頻繁的客觀需要。但當時汽車保險僅占財產保險市場份額的2%。
隨著改革開放形勢的發展,社會經濟和人民生活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,機動車輛迅速普及和發展,機動車輛保險業務也隨之得到了迅速發展。1983年將汽車保險改為機動車輛保險使其具有更廣泛的適應性,在此后的近20年過程中,機動車輛保險在中國保險市場,尤其在財產保險市場中始終發揮著重要的作用。到 1988年,汽車保險的保費收入超過了20億元,占財產保險份額的37.6%,第一次超過了企業財產險(35.99%)。從此以后,汽車保險一直是財產保險的第一大險種,并保持高增長率,中國的汽車保險業務進入了高速發展的時期。
與此同時,機動車輛保險條款、費率以及管理也日趨完善,尤其是中國保監會的成立,進一步完善了機動車輛保險的條款,加大了對于費率、保險單證以及保險人經營活動的監管力度,加速建設并完善了機動車輛保險中介市場,對全面規范市場,促進機動車輛保險業務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。